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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酷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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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ce @ 2007-06-02 19:46

        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1819年11月22日-1880年12月22日,英国小说家,与狄更斯和萨克雷齐名。其主要作品是由三部中篇組成的《教会生活场景》和七部长篇:《亚丹.比德》、《弗洛斯河上的磨坊》、《织工馬南》、《罗慕拉》、《费立克斯.霍尔特》、《米德尔馬契》和《丹尼尔.德龙达》。

        乔治.艾略特原名玛丽.安.伊万斯(Mary Ann Evans),出生在华威郡一个中产阶级商人家庭(父亲曾是木匠,后暴发成为房地产商人)。

        早年艾略特就热爱学习,为职业生涯奠定了基础。十几岁时她是虔诚而狭隘的宗教徒,但在博览群书,并同一些不信奉宗教的人士交往后,她很快抛弃了教条主义。虽然摈弃了“上帝(God)与“神”(Immortality),但她对责任(Duty)的付出平衡了这一切。因为“责任”(Duty)这一抽象名词似乎与“神”(Deity)有那么一些相似的特质。(Duty 与Deity拼音、发音相似,译者注)。 

       由于曾在两所宗教气息浓厚的学校就读,艾略特受宗教影响颇深;平日最喜研究语言,拉丁文、法文、德文、义大利文、希伯来文、希腊文皆能通晓。她一生笃信宗教,却依然极富怀疑精神,一八四一年,随父迁居考文垂,结识自由思想家查尔斯.布雷,受其著作影响,艾略特遂放弃基督教,强烈质疑宗教。因之,在其著作中,偶见其对宗教的理性批判。

        父亲去世后,艾略特移居伦敦。三十几岁时,她因翻译工作而开始文学生涯,之后还担任“西敏寺评论”杂志的编辑;在文化氛围很浓的报章杂志工作,非常出色,并经常与文化界名人往来,如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约翰·斯图尔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等。1854年,她的人生算是有了定式。她认识了一生的挚爱学问渊博的记者兼传记作者路易士(G. H. Lewis),路易士已有妻室,但艾略特依旧不顾外在压力,与其同居;两人随后迁居德国;回国后,虽不见容于当时社会,但两人仍恩爱幸福,在工作与生活中,相互扶持。刘易斯去世后一年半,艾略特同美国银行家约翰W.克劳斯(John W. Cross)结婚,当时艾略特已经60岁,而克劳斯才40岁。艾略特真是一位意志坚定的女性。 

        因为爱人路易士的鼓励,艾略特年近四十岁才开始写作,发表文章于杂志上;一八五九年,才真正发表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Adam Bede《亚当.比德》,这部小说一年内再版了八次,受欢迎程度不在话下;一八五九年以后,她发表了两部极为成功、最为著名之作Silas Marner《织工马南传》与The Mill on the Floss《福洛斯河上的磨坊》,奠定了在英国文坛的地位。之后,一八六三年的《罗慕拉》,一八六六年的《菲力克斯.霍尔特》,一八七二年的Middlemarch《米德玛奇》,更是著作丰硕,成就非凡。

        坚强意志不只体现在有胆识而勤劳的生活中,还反映在她的小说上。读者或许觉得艾略特的小说冗长乏味,有太多的思想,太多的道德说教,尤其是《罗莫拉》(Romola),能让人不自觉嗅到作者智慧的直白流露。然而,艾略特的小说为现代文学默默开创了道路,如果不是她的小说,现代小说的演进会更艰难。如D. H.劳伦斯(D. H. Lawrence)所评论的:“是乔治·艾略特开创了这一切,是她起了实质性作用。”从开创现代小说的角度看,斯特恩(Sterne)或许比艾略特还早,但其小说《项迪传》(Tristram Shandy)因怪诞而被迫游离于英国主流文学之外,而艾略特却恰恰在主流文学的中心导航。她以当时非常新鲜的手法描写人类的内心,所承受的精神压力。她的小说打破常规,没有狄更斯式的欢乐结局,也没有标准的浪漫爱情。她倾注于故事中的是大多前辈作家所不具备的一流的智慧及她的人生观。她甚至不回避描写知识分子,这是乔伊斯(Joyce)之后极常见的选材,但在简·奥斯汀(Jane Austen)]、菲尔丁(Fielding)或狄更斯(Dickens)的作品中都不存在。 

       《弗洛斯河上的磨坊》前几章带有自传色彩,描写了别具一格的童年时光,深入细致、温和舒缓、引人入胜,趣味性恐怕只有《哈克·贝恩历险记》才能相比。故事里的一些小人物,如格来格姑妈(Aunt Glegg),普里特(Pullet),都描写得栩栩如生,即便当时的生活背景如今已不复存在,但他们的形象还是如此生动鲜活。还有可怜的玛吉(Maggie),在多难的世界里拼命表现自己的恋爱天才,这种挣扎至今感人至深。《磨坊》与艾略特的其它作品一样,带有严肃的道德色彩——既不刻板,亦不狭隘,而是从一个开阔、有力、善思、人道的头脑的自然流露。读上几小时就会发现,这本小说尽管说教很多,但它真的不愧是一本重要的小说。 

       《米德镇的春天》在今天不仅被认为是艾略特的一部杰作,而且在英国传统小说中占有中心地位。早在1919年,吴尔芙(Virginia Woolf)就在一篇文章中称它是“为数不多的为成年人写的英国小说之一”。它与同时代的品味十分吻合,情节丰富,错综复杂,描写了几对情人与夫妻的职业生涯。另一主题就是1832年“修正法案”(Reform Bill)第一次通过前有关政治与社会的争论。读者更喜欢读的恐怕还是对有当地特色的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描写,还有女主人翁多萝西娅·布鲁克(Dorothea Brooke)所受的性挫败与精神打击。维多利亚读者对书中的不幸婚姻或许有些不安。这本书有透彻的心理分析,有深深的同情情结,至今让人很感动。 

        每本伟大小说所需的阅读速度不同。《米德镇的春天》是需要慢慢读的。它不是让读者大步往前走的那类,它是缓缓舒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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